日前,湖南長沙市長沙縣發佈通知,要求房企實施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引發熱議。
3月21日,長沙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回應紅星新聞記者稱,政策已經全面執行,開發企業反饋稱到訪量有所增加。對於退款流程,住建局也會進行全程監管。
受訪專家表示,無理由退房有利於保障購房人權益,也和好房子產品有結合。關鍵在於落地執行,保障實現快速退款。
當地住建局工作人員:會監管退款流程
“據開發企業說,政策發佈後到訪量有所增加”
紅星新聞記者從長沙縣政府官網瞭解到,3月19日,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關於落實購房訂金保護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實施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進一步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文件規定,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後的7個自然日內,可無理由申請退還訂金;超過7天,訂金將自動轉為定金。相關條款須明確寫入認購書,確保執行透明。
該通知提到,這一政策直擊房屋交易中長期存在的“定金與訂金混淆”痛點,通過設置“冷靜期”,有效緩解購房者的資金安全焦慮。
3月21日,長沙縣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政策已經全面執行,適用於包括期房、現房在內的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政策針對的是簽訂認購書的訂金返還,如果簽訂了正式合同,想要取消就需要雙方同意。
工作人員表示,政策出臺前做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希望通過無理由退訂的政策加強買賣雙方的信任。
“有些購房人專業知識、法律法規不清楚,可能會在沒有看清權利責任條款的情況下簽訂合約,政策能幫助他們遏制衝動消費”。該工作人員提到,按照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訂金也要進入監管帳戶,住建局會對退款流程進行監管,保證及時到賬。“暫時還沒有具體的數據反饋,但據開發企業說,政策發佈後到訪量有所增加。”
3月21日,記者聯繫了長沙縣多家樓盤售樓處,工作人員均表示已經在執行7天無理由退訂的政策。有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市場下衝動消費很少,大部分購房人都是深思熟慮購買自住房屋,退房的情況很少。並且政策發佈前,為了保留房源支付的費用也都是可以退還的。
長沙縣政府官網上介紹“7天無理由退訂”政策
多地曾出台相關“無理由退房”規定
專家稱關鍵在執行,建議將訂金存入第三方帳戶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4年6月,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也曾發佈過《關於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願實施“購房無理由退定”承諾服務指引的通知》,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願實施“購房無理由退定”承諾,並明確開發商在收到退定申請后七個工作日內退還定金。
國內多個城市也曾發佈相關政策。2019年,廣東東莞發佈新規,購房者交定金認購樓盤后,兩天內可無理由退房,東莞成為國內首個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武漢、宜昌、惠州、宜昌等城市也都由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或房企發起過一定期限內無理由退房的活動。
在北京從事房屋仲介的宋先生告訴記者,很多樓盤銷售時都會鼓勵顧客支付認購金提前選房,如果沒有成交,這筆錢都可以退還。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這一政策並非新政,購房人如果因開發商或仲介促銷而一時衝動買房,或多方比較以後發現有更合適的樓盤,這一政策就是對購房者權益的一種保護。但關鍵在於執行,如果開發商沒有遵循這一規定,該如何保障購房者的權益。李宇嘉提到,根本解決方案是要將訂金存入第三方帳戶,避免出現層層審批才能退的情況。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無理由退房”政策出臺,是對所在區域新房交易市場“品質有保障”“價格會穩定”“交付有預期”等方面的背書。同時也解決了行業“定金與訂金混淆”“無理由變有理由”兩個痛點,真正避免購房秩序問題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嚴躍進提到,“無理由退房”是提振住房消費的極具特色又無比重要的工具,也和目前的好房子產品進行了結合。長沙縣同步發佈了“現房樓盤名單”,相比期房模式下的“無理由退房”,“所見即所得”的現房市場效應會更明顯。
嚴躍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一政策的關鍵在“無理由”,而非“訂金”和“定金”的區別。並且“無理由退房”要和“快速退款”工作機制有效對接,實操中既要體現出退款誠意,也要體現出退款效率。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劉亞洲
編輯 包程立 責編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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