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教育部網站
教發函〔2025〕151號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變更馬鞍山學院舉辦者的請示》等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複如下。
一、同意馬鞍山學院舉辦者由“深圳市賽為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馬鞍山灃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你廳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務職責,指導馬鞍山灃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切實履行舉辦者義務,加大辦學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品質,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教 育 部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