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很多走散的情侶這樣說起過:
當初愛的時候,問Ta愛我什麼,所有優點都能一一數過,等分手了想知道原因,卻發現那些優點居然全成了問題。
愛情就像酒過三巡的胡話,當時選擇你的理由,酒醒就可以成為分開的藉口。
閨蜜失戀了,坐在我對面不停地喝酒。
在此之前,她用了一個小時理清思路,頭頭是道地分析失敗的原因,仿佛只要把這些彎彎繞繞捋順,自己心裡就能好過一點。作為一個敢愛敢恨的女孩,說實話她這次特別反常。
於是我忍不住問,他跟你說過嗎,他想分手的理由。
然後她忽然沉默了,半天才跟我坦白,是那個男生覺得她太自我。因為她不夠體貼,不懂感同身受,做選擇時經常一意孤行,還因為她很少黏人總是讓對方沒有安全感。
閨蜜說,你知道么,明明一開始,他是欣賞我做自己的樣子我們才在一起的。
說完,她把臉埋進膝蓋哭了起來。
她說覺得自己就像甜品店裡的蛋撻,咬第一口時認定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結果吃多了又嫌膩,但其實蛋撻從來都是一樣的味道,出問題的是人心。
是人在看到對方身上那些優點的同時,忘記了要承擔因此帶來的風險。
想起之前看過的故事,瑪麗娜和烏雷是享譽國際的行為藝術家,年輕時的他們因藝術而相遇,然後驚喜地發現彼此身上有諸多巧合般的共同點:同樣的藝術愛好,相似的性格,兩人甚至連生日都是同一天。
在12年的相愛旅程中,他們曾開著車上路,感受過撒哈拉沙漠的熾熱,也看過太平洋波光粼粼的金色。但就是這樣一起走過12年的戀人,終究還是迎來了分手的結局。
烏雷想要個孩子,而瑪麗娜卻堅定地拒絕了。
她說,我曾是,也將一直是一位藝術家,這是不會改變的。
在過去那些年裡,他迷戀她對藝術的崇敬,如同愛他們靈魂般的契合。可如今,她為了藝術不想組成家庭生育小孩,那麼他也只能就此停下愛的腳步。
這個充滿遺憾的結局,其實早在他們相互吸引的時候就已經埋下了伏筆。
所以啊,重要的不是你因為什麼愛我,而是你能不能擁抱光環之下另一面的我。
之前聽過一則趣聞,心理學家阿德勒曾對婚姻失敗的夫妻說,只要他能知道配偶哪裡讓對方不滿意,就能告訴他們當初為什麼會跟這個人結婚。
他相信人們相愛和分手的原因其實是同一個。
然後有人覺得,都是因為不愛了才這樣,也有人感歎人心像無底洞,你永遠都猜不透。
其實不是因為不愛,優點才變成了缺點,而是因為相愛時的濾鏡讓我們幻想著完美伴侶的可能,於是那些潛意識中對優點的加成,就會在相反面暴露之時產生難以忍受的痛苦。
踏實的另一半會帶來安全感,但他也可能不懂浪漫,提供不了起起伏伏的情緒價值。同樣,如果愛上一個灑脫不羈的人,便註定要面對想穩定下來的那一天。
事實上,我們都無法避開優點之下存在的反面。
所以有時候分手不是選錯了,而是忘了親密關係里首先要承擔的風險,就是瞭解並接納對方的全部,包括沒那麼好的部分。
愛的本質,其實很像羅曼羅蘭的那一句 " 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 。
當我們在漫長的時光中逐漸走向生活的深處,優缺點便會在不同的情境里相互轉化。如果你曾為對方的溫柔,誠懇亦或是做自己的樣子而墜入愛河,就要做好那些欣賞會在某一天與現實狹路相逢的準備。
我發現所有好的親密關係,都存在著一種智慧。
他們明白愛一個人,就是與對方真實的全貌和平共處,如同種一棵會生長的樹,接受它夏日的繁盛和冬日的凋零,愛它橫生的枝葉,也愛它酸澀的果子。
世界之大,能夠看到你優點的人可能很多,這隻叫做喜歡,但願意擁抱優點會帶來陰影的人,才叫遇見了愛情。
我想真正的英雄主義,必定是屬於愛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