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株也違法!屢教不改再種罌粟,這下“刑”了
更新于:2025-04-11 13:01:19

  春風拂過田野

  禁毒不鬆寸土

  近日

  山東萊陽公安

  緊抓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生長關鍵期

  全面開展禁種鏟毒踏查行動

  目前

  已有2人受到處罰

  案例一

  4月5日,萊陽市公安局團旺派出所在實地踏查中發現,村民蕭某某在家中院落內種植罌粟苗,民警依法進行查處並剷除。

  經查,蕭某某曾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現再次種植,目前,蕭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二

  4月7日,萊陽市公安局沐浴店派出所在巡邏中發現,村民鄭某某在自家房屋內種植罌粟苗,民警依法固定證據並及時剷除。

  經查,鄭某某曾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現再次種植,目前,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民警提醒

  無論出於何種動機

  無論數量多少

  種植罌粟都是違法行為

  法律連結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超過一天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 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 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 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如發現種植罌粟的情況

  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轉自:萊陽公安】

來源:中國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