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開盒”盈利的他
被警方找到時說
“我還想考公嘞......”
“開盒掛人”是一種
新式網路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
進行網路搜索、挖掘
搜集並在網路公佈個人隱私資訊
包括姓名、個人照片、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手機號碼、社交帳號等
被“開盒”者往往
會遭遇線民的侮辱謾駡、造謠詆毀
甚至在現實生活中也會遭到騷擾
如電話、簡訊等遭陌生人輪番“轟炸”
近期
昆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
在日常工作中發現
一線民在網路上發佈廣告稱
“開盒個人資訊,全網最低價”
民警立即開展工作
發現其從2024年7月開始
通過不法途徑購買公民個人資訊
再以30-200元一條不等的價格
轉手售賣
經對其手機核查
發現其下線7人
已售賣公民個人資訊27條
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從個人資訊侵害的角度看,我國法律制度規定了相關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嚴重情況下還會有刑事責任,構成犯罪。
在刑事責任方面,《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規定,組織“人肉搜索”,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定罪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及未成年人違法“開盒”,如果未成年人的年齡小,即使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相應的民事責任也將由監護人來承擔。
一旦遭遇網路暴力
可以撥打12377
或登錄12377網站
(中央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進行舉報
如認為可能構成行政或刑事案件
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昆明警方發佈
編輯:姜蕾
審核:鍾玲
終審:彭德光
【來源:都市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