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通過“廣告”找到“開盒”者:下線7人已售個人資訊27條
更新于:2025-04-10 14:06:12

“開盒掛人”是一種新式網路暴力違法犯罪行為,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進行網路搜索、挖掘,搜集並在網路公佈個人隱私資訊包括姓名、個人照片、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手機號碼、社交帳號等,被“開盒”者往往會遭遇線民的侮辱謾駡、造謠詆毀,甚至在現實生活中也會遭到騷擾如電話、簡訊等遭陌生人輪番“轟炸”。

近期,昆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一線民在網路上發佈廣告稱,“開盒個人資訊,全網最低價”,民警立即開展工作發現,其從2024年7月開始,通過不法途徑購買公民個人資訊,再以30-200元一條不等的價格轉手售賣,經對其手機核查發現,其下線7人已售賣公民個人資訊27條。

被抓的犯罪嫌疑人。

通過“開盒”盈利的他,被警方找到時說:“我還想考公嘞......”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加油站

從個人資訊侵害的角度看,我國法律制度規定了相關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嚴重情況下還會有刑事責任,構成犯罪。

在刑事責任方面,《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規定,組織“人肉搜索”,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定罪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及未成年人違法“開盒”,如果未成年人的年齡小,即使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相應的民事責任也將由監護人來承擔。

一旦遭遇網路暴力,可以撥打12377或登錄12377網站(中央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進行舉報,如認為可能構成行政或刑事案件,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