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一審宣判,周立人被判死刑
更新于:2025-04-07 22:40:33

4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立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立人與被害人張某某、被害人周某某系湘潭大學2022級碩士研究生。2023年6月,周立人調入張某某等人居住的寢室。此後,周立人因瑣事與張某某等室友多次爭執,產生積怨。2024年1月,周立人從網上下載多篇涉及秋水仙鹼的資料,並購買秋水仙鹼粉末藏於寢室衣櫃。

2024年3月至4月,周立人與室友張某某、周某某矛盾不斷升級併發生多次激烈爭吵。4月3日,周立人得知兩人向學校要求將其調出該寢室,隨後向寢室內張某某、周某某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秋水仙鹼粉末。4月7日,張某某食用該麥片后出現嘔吐等癥狀,並到醫院就診。4月13日,張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張某某系急性秋水仙鹼中毒致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7日,周立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另查明,周立人大學本科所學專業內容涉及秋水仙鹼。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趁機投毒,意圖殺害兩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倖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身亡;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