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呢?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實行目錄管理,目錄內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報銷,按規定由醫保基金與患者個人按比例分擔,在目錄外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藥品目錄、醫用耗材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就是我們常說的醫保“三目錄”。
2.為什麼要實行醫保“三目錄”管理?
通過制定報銷目錄或清單對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進行管理是各國的普遍做法,一是利於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醫療保障制度,防止“福利陷阱”;二是利於堅持“保障基本”的原則,遏制過度醫療需求;三是利於提高醫保基金購買效益,促進“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
3.醫保“三目錄”是如何確定的?
醫保藥品目錄採用准入法,主要由國家統一制定並動態調整,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自2018年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累計有700餘種救急救命的好葯、創新葯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包括通過談判新增的446個藥品。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西藥和中成藥數量總計已達到3088個,另有892種中藥飲片,基本能夠滿足臨床需要。在此基礎上,省級醫保部門可按照許可權和程式,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納入本地醫保目錄支付範圍。醫用耗材目錄、醫療服務專案目錄是由國家制定醫保准入和管理政策,原則上由省級醫保部門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准入法與排除法確定。
4.哪些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報銷呢?
基本醫療保險主要保障參保人員疾病治療費用,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國家醫保待遇清單制度規定,醫保基金不予支付的範圍包括以下情形: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4.在境外就醫的;5.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6.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如腫瘤的人群篩查屬於公共衛生範疇,應通過公共衛生服務等管道予以解決,所以腫瘤篩查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