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3月24日消息,近日據上交所網站披露,終止對中國茶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茶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機板上市審核的決定,原因是公司及保薦機構中信建投(601066.SH;6066.HK)撤回申報。
至此,曾有望衝刺“A股茶葉第一股”的中國茶葉,近5年的IPO之路宣告終止。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2020年6月,中國茶葉就首次遞交了IPO申報稿,同年11月,便收到證監會下發的多達69條反饋意見,包括規範性、資訊披露、與財務會計資料相關的問題等。然而,截至此番撤回IPO,中國茶葉也未能交出一份完整的“答卷”。
3月24日,針對IPO終止等相關情況,紅星資本局致電中國茶葉併發送了採訪函,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IPO之前進行過大筆分紅
監管關注募資必要性
公開信息顯示,中國茶葉早在2020年便啟動IPO,同年11月收到69條意見反饋,隨後IPO處於中止狀態。隨著全面註冊制的實施,2023年2月,中國茶葉向上交所主機板更新IPO招股書,重啟上市進程。2023年3月,中國茶葉收到問詢函,但遲遲未公佈回復內容,直至今年3月份提款IPO申請。
更新后的招股書顯示,中國茶葉IPO擬募資11.40億元,與2020年相比募資額多了6億元。這6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另外2.9億元、2.51億元依舊分別用於雲南普洱茶產能建設專案、營銷網路及品牌建設專案。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儘管上交所官網並未披露問詢內容與回復情況,但就中國茶葉更新的招股書來看,該公司對於此前的69條反饋意見也未能進行全面回復,其中就包括募資必要性這一問題。
反饋意見曾提到,中國茶葉在2017年-2019年內進行四次現金分紅,分紅金額合計3.69億元。對此,監管要求結合報告期內的重大資本性支出及資金使用方式,說明2019年度連續兩次現金分紅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募集資金的必要性。
對此,中國茶葉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發展規劃政策,符合產業發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具有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中國茶葉就此認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是必要的、可行的。”不過,其未針對“必要性”問題進一步回復。
財務數據方面,2019年、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中國茶葉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6.34億元、18.93億元、24.34億元、14.23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66億元、2.39億元、2.84億元、1.98億元。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2019年分紅1.02億元后,中國茶葉在2020年又分紅了1.4億元,累計分紅總額達2.42億元,相當於分掉了同期近六成的歸母凈利潤。
監管還關注關聯交易
以及資訊系統獨立性問題
招股書顯示,中國茶葉主營業務為各類茶葉及相關製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土畜”)持有公司40%的股份,為公司的贊助者及控股股東;員工持股平臺持有公司15%的股份,為中土畜的一致行動人。中糧集團持有中土畜100%股權,是中國茶葉的實際控制人。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除了募資必要性問題外,監管還曾針對關聯交易以及控股股東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詢問。其中,反饋意見要求中國茶葉說明報告期內關聯銷售金額及佔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隱匿關聯交易或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
對此中國茶葉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的關聯銷售主要系中糧集團下屬單位根據其業務需要,向公司採購各類品牌茶葉產品,並利用自身渠道進行進一步銷售或用於發放員工福利。該類交易具有真實交易背景和商業實質,是雙方市場化選擇。交易價格以雙方簽訂相關合同時的轉銷商提貨價為基礎,並經雙方協商確定,相比無關聯第三方的銷售價格,無明顯差異。”
此外,關聯採購方面也引起監管注意。反饋意見曾要求中國茶葉就其向中糧集團控制的中糧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糧信科”)採購的SAP ERP系統以及BI系統的運維服務進行說明,包括中糧信科及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許可權訪問、查閱、編輯、控制發行人SAP等信息系統,發行人信息系統是否獨立於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對此,中國茶葉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向中糧信科採購內容系SAP ERP系統以及BI系統的運維服務,雙方按年簽訂《運維服務專案合同》,並約定由中糧信科為中國茶葉相關系統提供日常運維技術服務,保證系統正常運作。
不過,對於中糧信科及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許可權訪問、查閱、編輯、控制發行人SAP等資訊系統等問題,中國茶葉並未回答。
紅星新聞記者 蔣紫雯
編輯 肖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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