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鎖無破壞,屋內財物卻不翼而飛,原來小偷盯上了備用鑰匙……
更新于:2025-03-26 01:59:41

入戶盜竊12起,偷盜金銀首飾上百件,涉案金額高達72萬余元……近日,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檢察院對李某涉嫌盜竊案出庭支持公訴,李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將擇日宣判。這場看似“天衣無縫”的連環盜竊案就此終結。

“我家明明裝了防盜門,怎麼還是被偷了?”2024年7月,家住西安市高陵區某社區的劉女士發現放在家中的存錢罐和首飾等不翼而飛。報警后,公安機關對案發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卻發現門鎖無破壞,現場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短時間內無法鎖定犯罪嫌疑人。其間,多個社區住戶接連報警,案發現場與劉女士家基本一致,案件一時之間陷入僵局。

公安機關通過比對多個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后,終於鎖定一輛同時出現在多個監控視頻中的綠色電動車,從而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2024年7月,公安機關對李某組織抓捕,並在李某住處起獲被盜金銀首飾137件,涉案贓款36萬余元。

“她通常騎著電動車像正常住戶一樣進入社區,隨機進入某單元樓棟,然後自上而下逐層逐戶‘掃樓式’翻找住戶放置在門口隱蔽處的備用鑰匙,對消防栓、鞋櫃、地毯等進行仔細翻找,找到備用鑰匙后打開房門,確認屋內無人後偷盜金銀首飾及現金。”承辦檢察官介紹,僅僅9個月時間,李某通過這種方式實施入戶盜竊12起,共竊得黃金首飾上百件以及現金若干,非法獲利49萬余元,還有部分未出售的金銀首飾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款物共計72萬余元。

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發現了該案辦理的最大難點——部分被害人因財物損失較小未及時報案,加上李某對其盜竊行為的供述有所保留,導致證據鏈一度薄弱,涉案金額如何認定也成為難題。對此,高陵區檢察院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製作用,開展專案會商研判,引導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補充偵查,察微析疑,通過梳理現有事實和證據,依法認定涉案金額為72萬余元,最終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

2024年11月,高陵區檢察院對李某以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今年3月6日,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李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將擇日宣判。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王梁 馬海洋 李嬌 )

【來源:歷城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