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夢澤
在資本的熱捧與技術的快速反覆運算中,智能駕駛從科幻概念逐步落地為現實功能,成為全球汽車產業競爭的焦點。然而,當技術光環遭遇複雜路況、行銷話術碰撞法律空白,智能駕駛行業暴露出的不僅是技術欠缺,更是一場關於信任與責任的博弈。
營銷倫理方面,部分車企利用消費者對技術術語的認知模糊,以“L2+”“L2.99”等行銷話術包裝功能,將輔助駕駛與L3級自動駕駛混為一談,使得使用者過度信賴系統能力,導致安全隱患。技術成熟度方面,即便是技術領先的車型,在城市道路中,對施工圍欄的誤判、對異形車輛的識別延遲等問題頻發,凸顯出演算法在複雜環境中的局限性。責任界定方面,現行法律框架下,駕駛員仍是“最後責任人”,但若系統誤判導致事故,車企是否應承擔技術缺陷責任?保險條款又如何界定人機責任比例?這些問題尚無明確答案。
筆者認為,要打破僵局,智能駕駛行業需跨越三重門檻。
一是提高數據品質。推動動態場景數據集建設,引入真實路況的連續幀標註,而非依賴靜態圖像。比如,制定動態數據採集標準,明確感測器數據頻率、環境參數採集維度,並規範多源數據(攝像頭、激光雷達、GPS)的時空對齊規則;建立多源數據融合機制,整合車企、第三方機構及公共道路數據,解決數據孤島問題;引入AI分析模型,自動識別行人軌跡、車輛變道等動態事件,標註準確率需達95%以上,並建立人工抽檢複核機制。
二是重塑宣傳倫理。監管部門應強制要求廣告明示技術邊界,對虛假宣傳企業處以罰款,並限制其參與智慧駕駛示範專案,同時通過信用公示系統強化社會監督。車企應借鑒金融產品“風險提示”模式,構建“風險提示+技術說明書”雙軌披露制度,避免誤導性行銷,如在廣告中明確標註系統適用場景、硬體限制及軟體版本。
三是完善責任框架。探索技術過錯推定原則,同時建立第三方數據存證平臺,確保事故可追溯。包括建立事故數據存證平臺,要求車企即時上傳車輛日誌、感測器數據及系統決策記錄,確保事故重現分析的客觀性;完善責任追溯鏈條,對事故車輛實施從硬體到軟體、再到數據的全生命週期溯源。
智能駕駛的終極目標絕非替代人類,而是構建人機協同的安全出行方式。在真正的L5級自動駕駛到來前,人仍是駕駛的核心。在此之前,與其追逐概念,不如踏實深耕。唯有以安全為基石,避免急功近利,才能真正實現科技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