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消息,據媒體報導,一名江蘇南通山姆會員店試吃員因違紀被開除,當事人在網上公佈了自己的工資條。
據瞭解,試吃員不屬於山姆員工,當事人所屬公司是廣州市達生市場推廣有限公司。
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公司跟山姆會員店有合作,試吃員是他們公司派出的,涉事員工與所屬事實不符,雙方簽有保密協定,明確規定工資資訊屬於保密範疇,薪資符合規定。
業內人士指出,關於薪酬保密,目前我國法律中並無明文規定,在法無明文規定情況下,薪酬保密條款的制定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制定程式合法有效。
對於薪酬保密制度的合理範圍也有所明確,即薪酬保密制度的內容必須要具備合理性,例如核心技術崗位、管理崗位以及難以量化考核的崗位等,採用薪酬保密制度具有合理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員工違反了薪酬保密協定,懲處措施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嚴重程度作出合理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