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遠洋集團3月24日晚間發佈公告,於本公告日期,境外債務重組生效日期預計將於2025年3月27日或前後落實,惟須英國重組計劃第19條及香港協定安排第19條所列條件獲達成或獲豁免。
本公告乃為(i)英國重組計劃第19.1(g)條;及(ii)香港協定安排第19.1(g)條之目的而作出。
對於作為現有票據持有人的重組計劃債權人(即英國重組計劃的有關債權人)而言,如果其在選擇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有效填寫的重組計劃債權人表格以在重組生效日期收取重組代價,則將啟動持有期信託企業行動,該等現有票據持有人請注意其現有票據將在重組生效日期前3個營業日停止買賣。該等受影響的現有票據持有人將在重組生效日期收到有關其現有票據的技術性國際證券識別碼(ISIN)編碼。
遠洋集團表示,公司將於重組生效日期落實后另行刊發公告。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資訊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