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東
常常有人詬病中醫的療效難以重複。
其實療效的可重複性並非西醫的專利,而是一個科學研究的準則,是基本的科學規範。可重複性原則幫助我們鑒別偶然性和必然性。
如果說中醫的療效不可重複,那我們可以猜測中醫的療效只是偶然現象,不是碰運氣就是安慰劑。如果說中醫是辨證論治,是個體化治療,所以療效難以重複,這也是難以說服人的。由於我們對中醫的認識問題,中醫療效評價也成為一個難題。中醫的療效真的難以重複嗎?
首先我們知道,從現代對疾病的定義上看,既然中醫的證就是中醫的病,那麼這個中醫的病(證)和西醫的病區別在哪裡?對於同樣的人體和疾病,中醫和西醫所看到的圖景是完全不同的。西醫看到的是解剖的圖景,是血流動力學、分子生物學的圖景,而中醫看到的是氣的運化,藏府經絡中氣機的變化、氣血營衛的升降出入。中西醫依據不同的人體和疾病圖景進行了疾病分類和定義,西醫稱之為病,中醫稱之為證。二者病理內容不同,但都具備獨立病因病機和預後轉歸,在這個意義上,它們是同一層次上的。
例如高血壓病,中醫可能會有不同的證,如肝陽上亢證、痰濕阻滯證、肝腎陰虛證、脾虛風動證等。從這一角度上看,西醫的病為綱,中醫的病是目。但如果從中醫證的角度上看,同一個證也對應了多種不同的西醫疾病,如痰濕阻滯證可以對應西醫的高血壓、抑鬱症、濕疹、慢性胃炎等,比如痰濕阻滯證高血壓型、痰濕阻滯證冠心病型、痰濕阻滯證濕疹型等。
同一個證,不論對應的是西醫的哪一型,中醫都可以用相同或相似的方法或方劑治療,例如筆者應用桂枝茯苓丸原方治療心律失常、失眠、過敏性疾病、真菌性角膜炎、濕疹、胃炎、痤瘡等疾病。原方不加減,只要患者是桂枝茯苓丸證,幾乎均能痊癒。筆者門診大約每天都會開5到10個桂枝茯苓丸原方,療效每天都在重複,其他方劑也是。
因此,當以中醫的證為綱、西醫的病為目時,會發現中醫的療效是可以重複的。
(作者為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心血管科主任醫師,第四批全國名老中醫學術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