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斷另一半適不適合你?一個很簡單又十分有效的方式就是和他吵一架。因為人只有在情緒最激烈的時候,才會卸下防禦機制,展示出最真實的自己。這個時候,他真實的脾氣秉性、三觀等等都會在爭吵的過程中表露無疑,讓你透過現象看本質瞭解他的人格底色。
就比如,一個在吵架中從不承認自己錯誤,把錯誤都推給你,甚至對你顛倒黑白、倒打一耙的人,他的深層人格很有可能是極度自戀的,比如NPD人格;
一個在爭吵中,總是不斷翻舊賬指責你的人,很有可能是個內核虛弱的偽裝型人格,因為他極度恐懼承擔責任,所以,通過翻舊賬製造道德高位,是逃避責任的最好方式。
又比如,一個一吵架就變得冷漠迴避的人,很可能是迴避型人格,因為爭吵所激發起的創傷,觸發了他的自我保護機制,所以他躲避了。而遇到問題就躲起來,是迴避最常使用的情感模式。
再就是,有些人就是喜歡沒有事也要找個事情去吵一下,這可能是早年間沒有被父母溫柔的愛承接好,所以經常會用這種不恰當的製造衝突的方式去證明,自己是被愛著的、被接納的,這很有可能是焦慮人格。也就是說,每個人的吵架方式不同,投射出的是他的防禦機制,是他的人格底色。
另外,吵架還可以最直接的反映出一個人直面衝突的能力。有些人吵架的語言非常具有攻擊性,甚至還有侮辱性。這類人未必是壞人,但是很有可能人格並不成熟和完整。缺愛或者被溺愛長大的孩子,都有可能人格不成熟。成熟且完整的人格,在面對衝突時,更傾向於共同去解決問題,是就事論事的理性思維,而不是情緒災難化思維。所以通過觀察對方在吵架時的語言和態度,我們也能更清楚的了解對方處理衝突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總之,吵架的過程給了你一次能夠很好剖析伴侶的機會,可以讓你更瞭解他,同時,也讓你更明白自己的底線,建立自己的框架,知道什麼樣的人才是最適合自己的。所以,我從來不認為“吵架”是一個壞的事。相反如果你會吵架,甚至還可以越吵關係越好。那怎樣才算是會吵架呢?其實改掉這兩個錯誤的認知,你自然就會吵架了。
第一個,摒棄掉“誰委屈誰有理”的思維。在爭吵中,我們都習慣性的用“受害者思維”來看待問題。於是在爭吵過程中,不斷的去證明自己有多委屈,多受傷。仿佛只要認定了自己受的委屈比對方大,那對方就應該妥協與讓步。可這個世界,沒有本應該。
受害者思維,常見的外化表現就是頻繁翻舊賬,不吵當下的事情,就是不斷提伴侶過去的錯誤。要知道你之所以總揪著對方的錯誤不放,倒不是你心裡有多記恨這件事。你只是想通過表達自己的委屈,讓自己快速的佔領高位,來獲得這次衝突的掌控權。類似於“我都這麼難過了,我都付出這麼多了,你居然還不妥協,還不道歉?你是個罪人”。但這種頻繁戳痛處的行為,在對方眼裡,很可能會被他認為是在強詞奪理,於是導致衝突升級。
這種“我委屈我有理”的想法,從心理剖析,就是對伴侶情緒的不接納。我們要知道,在爭吵中,沒有誰是絕對的受害者,你有你的委屈,他也有他的。因為看問題角度的不同,每個人出發的立場不同,導致很多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的。你只一味強調自己委屈的合理性,等於說是在否定了對方的感受和需求。
第二個,摒棄“如果愛你就應該先讓步”的錯誤思維。所有的情緒失控都是當下被激起自我防禦機制的表現,目的在於保護自己的自尊和邊界,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我們總是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卻將對方的行為進行災難化擴大。認為他對你的爭吵是對你的一種攻擊,並認為他就是不夠愛你,所以才不願意妥協的。如果有了這樣的想法,那你為了自我保護,還會持續不斷的採取防禦機制去對抗,這就導致你們兩個人都無法看見彼此的感受。
要知道在爭吵中,我們很難時刻保持清醒和冷靜。情緒上頭時,有時候就是會出說一些會後悔的話,這和愛不愛你沒有關係。所以當我們在面對到比較激烈的衝突時,更多要做的是嘗試先看到對方的防禦機制,而不是繼續抱著一種“受害者思維”,越想越委屈。
聽到這裏也許你就能明白了,上面提到的這兩點誤區,歸根到底,其實都圍繞著兩個字“感受”。憤怒是表像,委屈才是真正的情感內核。而我們很多人不會吵架,越吵感情越破裂,就是因為我們總是在過程里爭輸贏,忽略感受,所以就演變成對對方的攻擊。但對於親密關係來說,感受遠遠比“輸贏”“對錯”都要重要的多。架吵贏了,但是輸了彼此,這到底是輸是贏呢?
要知道,吵架的最終目的永遠都不是相互攻擊,而是通過爭吵,你們將自己的不開心、憤怒、怨氣等情緒都傳達給了對方,讓對方更明確自己的想法,讓自己更摸清自己的底線和原則。吵架的根本應該是你們都可以看見最真實的彼此,也只有這樣,你們的關係才會越磨越好。而不是越磨合越糟糕。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