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駕校教練車開上樹”視頻為“擺拍” 相關部門已約談駕校|​雲闢謠
更新於:58-0-0 0:0:0

封面新聞記者 伍雪梅

近日,一段駕校教練車“上樹”的視頻被發佈至網路社交平台引發關注。 該視頻顯示,事發地位於四川省宜賓市長寧縣宋家壩工業集中區,一輛白色教練車掛在一棵高大的樹上,距離地面三四米,部分樹枝被壓斷,周圍有許多圍觀者,樹旁則疑似駕校訓練場。 在網路上,許多人對該教練車“上樹”的說法展開討論,有人認為可能是駕校學員將該車輛“開”上樹,學車時應該注意安全,也有人認為該視頻可能為“擺拍”視頻,這種“擺拍”方式很不安全。

13月0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宜賓市及長寧縣網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獲悉,該視頻是長寧縣某駕校為了博取關注而策劃的“擺拍”視頻,並非學員將教練車“開”上樹。 事發後,當地網信辦、運管、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隨即約談了該駕校負責人,要求其刪除發佈在社交平台帳號的虛假資訊。 同時,網信辦還對該駕校人員進行了網路普法宣傳,交通運輸部門也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駕校安全教育及管理。

宜賓相關部門核查出的虛假信息截圖。

宜賓相關部門核查出的虛假信息截圖。

宜賓相關部門核查出的虛假信息截圖。

此外,宜賓相關部門還核查出多個帳號在網路平臺利用該視頻發佈虛假資訊誤導公眾的情況。

記者注意到,如今,在網路平臺上,通過編造假故事,以刻意“賣慘”“獵奇”等為內容的“擺拍”虛假視頻屢見不鮮,常常誤導公眾,頻頻引發爭議。 此次進行“擺拍”的駕校人員事發後也表示,現在駕校競爭大,策劃駕校教練車“上樹”視頻是為了吸引關注、博取流量。

對此,宜賓網信部門提醒,一方面,廣大線民要提高對網路內容的辨別能力,不盲目跟風,被虛假資訊所誤導。 另一方面,對於“自媒體”管理,也有相應的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可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資訊。 此外,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以及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資訊。 如果視頻內容對虛構部分沒有進行清晰說明或顯著標記,誤導公眾認知,可能涉嫌違反該規定。

根據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自媒體發佈資訊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 自媒體發佈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網站平台應當要求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