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知乎看到一個高讚回答,喜歡一個人會想什麼?
喜歡一個人是會想以後的。
如果你曾經真心喜歡過一個人,我想你會有這種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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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的東西,當下的反應就是想要擁有,迫不及待地就想要帶回家,根本不用加購物車或者收藏。
但是要是遇到那種感覺還好的東西吧,不是放購物車就是放收藏裡了,如果之後不是特別需要很大概率是不會再買了。
喜歡的東西見到的第一眼就已經想好買回來之後該怎麼搭配,怎麼用。
而喜歡的人在見到第一眼的時候也不會例外,早在腦海裡跟他過完了一生,甚至連孩子名字都想好了。
“遇到你之前,我沒有想過結婚。遇見你之後,我結婚沒有想過別人。”
所以大多數情況下,喜歡的東西我們是等不了它打折的,生怕它一不小心就售罄。
同樣地,真心喜歡的人也等不了夜長夢多,生怕自己個不小心就把他弄丟。
很多談戀愛在一起很久的人想要結婚,倒也不是多麼需要那張結婚證書,而是渴望對方能夠切實地把自己納入他的未來。
我想那種踏實被選擇的感覺才是戀人之間最實際的安全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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闞清子8年的青春都給了紀凌塵,劉濤曾對紀凌塵:“30歲之前不求婚,她以後就真的不想嫁給你了。”
他在旁默不作聲,而她在大家面前幫他圓場,闞清子當時流淚的畫面我到現在都仍歷歷在目。
其實從那時就可以看出來紀凌塵並非是她的良人。
果然不久后以一句:“你愛過大海,我愛過你。”遺憾收場。
曾經30歲的闞清子焦慮過,哭泣過,也心碎過,但後來的她想通了慢慢走了出來。
闞清子在節目中說過那麼一段話,我覺得一個男人跟你結婚,那就是,對你愛的承諾。如果他連婚姻都不想給你的話,那就是不夠愛你。
看到她說的這段話,不禁讓我想到了她跟紀凌塵那段長達八年感情。
他們的故事太像《後來的我們》的情節了,後來的他們什麼都有了,卻沒了他們。
感情中最怕的就是毫無意義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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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看到一個帖子:
周未聚餐,朋友突然說:我要結婚了。
在我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一個搖擺不定的人,光我知道的就已經兩隻手都數不過來了。
所以大家也都習慣了不去問他的感情狀態,總之就是分分合合那點事兒。
所以,當他這樣講,甚至有一位哥們兒下意識接了一句:家裡逼你還是奉子成婚?
但沒想到這次來真的。
他說:有天我加完班回家,她蜷著腿在沙發上看電視,手裡抱著半塊西瓜,看我回來她放下西瓜,站起來伸了個懶腰,邊笑著邊衝我說:我煲了粥,再吃點吧。
說不出什麼感覺,要是手裡有戒指,我可能就跪下了。
“是感動嗎?不是,是愛。”他的篤定讓我們所有人都靜默了一下。
說我愛你很容易,擁抱很容易,但真正愛一個人,是很想很想結婚的,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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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覺得,結婚的目的,就是剛好關係到了溢出的地步,我們需要另一個關係,來盛這些漫出的愛,而不是為了什麼去結婚。
不知道為什麼,以前我總覺得結婚離我很遙遠。
覺得應該趁著年輕的時候多愛幾個人,多看幾次煙花,多經歷戀愛中的起承轉合,才甘心願意牽起一個人的手步入婚姻。
我理所應當的將婚姻看作愛情的終點,覺得它太神聖了,需要不斷的考慮再考慮。
後來我漸漸的發現,很多人並不是這樣的,要是真掉進了愛情,是很想跟他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