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遠
產假、生育假、陪產假、婚假、哺乳假……這些與婚姻生育相關的假期如果與普通法定公休日“撞車”,會順延嗎?來看市人社局帶來的科普↓
產假、生育假遇法定假日順延嗎?
曉蓉的預產期是今年1月15日,去年年底她向單位提出休產假和生育假。經單位批准,曉蓉從1月1日開始休產假和生育假。1月14日,曉蓉單胎順產,按照目前規定,她的產假具體應該休到哪一天呢?期間碰到法定假日,可以順延嗎?
配偶陪產假遇法定假日順延嗎?
上面我們說到了曉蓉的產假。曉蓉分娩后,她的先生小凱向單位提出從2025年4月1日開始休配偶陪產假。那小凱的陪產假具體又可以休到哪一天?遇法定假日是否順延呢?
婚假遇法定假日順延嗎?
最近,小孟向公司提交了休婚假的申請,打算從今年4月27日起開始休婚假。單位收到申請后予以批准,並告知他的婚假到5月6日結束,因此小孟應在5月7日上班。單位這個婚假天數算得對嗎?
哺乳假遇到法定假日順延嗎?
朵朵去年11月1日開始休產假和生育假,下周朵朵的生育假即將結束,最近她向單位提出繼續休6個半月哺乳假到今年10月,並附上了醫院的證明。經單位批准,朵朵從4月9日開始休哺乳假。那麼,哺乳假遇法定公休日會順延嗎?
資料: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