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門檻貸款”“免徵信審核”“租機即可變現”——看似誘人的貸款信息背後是一種以手機租賃為名的新型非法放貸手法,所謂的“無門檻”貸款可能會帶來無盡債務。
4月2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首例以手機租賃為名實施變相高息放貸的案件,對被告人戴某以非法經營罪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
近日,上海靜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首例以手機租賃為名實施變相高息放貸的案件。“上海高院”微信公眾號 圖
上海靜安法院介紹,2023年底,因急需用錢,趙女士聯繫到“貸款仲介”吳某。吳某介紹說,可以通過網上手機租賃平臺租賃手機後,再將手機回收折現的方式獲得錢款。
在吳某的指引下,趙女士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了由戴某經營的“某某商城”手機租賃平臺,將個人資訊提供給客服並在線簽訂了“分期租賃協定”,約定在3個月內分12期租賃並按期支付租金來買斷該手機。
在支付了第一期的租金后,趙女士收到了所租賃的手機,隨後吳某便聯繫快遞員,將手機送到了線下手機回收處進行變現。通過這種方式,趙女士共租賃了40余部手機,套現金額18萬余元——而她實際需要償還的金額竟高達40余萬元。
2024年2月,戴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經查,被告人戴某經營“某某商城”手機租賃平臺,以租賃手機為幌子變相非法放貸,並通過貸款仲介以非法獲取客戶名單以及口口相傳等方式將社會不特定對象引導至某手機租賃網路平臺。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戴某共向130餘人變相放貸170萬元人民幣,年利率為37%至1155%不等。
另查,被告人戴某未經監管部門批准,以上述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物件以現金、銀行轉帳等方式發放貸款,在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期間,共向40餘人發放貸款200余萬元,年利率為76%至2520%不等。
同時,在非法經營高利貸的過程中,戴某通過網路下載了4000余條公民個人資訊,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對不特定人群進行推銷和騷擾來拓展客戶,侵害了大量公民個人資訊安全。
上海靜安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戴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予懲處。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從寬處理。
綜上,上海靜安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追繳違法所得,連同扣押的犯罪工具一併予以沒收。
就民事責任層面,戴某通過貸款仲介非法獲取的客戶名單資訊,其中包含的身份資訊條數尚未達到“情節嚴重”標準,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但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損害了不特定社會公眾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據此,上海靜安法院判令戴某永久刪除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並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