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娟
賣家以虛擬身份交易,發生買賣糾紛后“銷聲匿跡”,買家該如何維護合法權益?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資訊網路買賣合同糾紛案,法院通過相關平臺收款碼的收款身份資訊,鎖定被告的真實身份,依法作出判決,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2022年3月25日,趙某以暱稱為“加油加油gogogo”的QQ號建立QQ群,在群裡售賣美術作品,並在群裡發佈公告:“因為很多人喜歡某網路畫家,所以本群決定提供開通永久會員服務,統一價格888元,首付30%,可分期兩個月。入會前購買過作品的可以補差入會,補差金額為888元減去入會前購買的作品的金額……每月更新7-8套圖,保底到2025年6月。”2023年2月23日,張某與“加油加油gogogo”聯繫要求加入會員,對方向張某發送了微信支付收款碼和支付寶收款碼等,張某先支付了270元會員費后被邀請加入會員群。同年4月16日,張某按照“加油加油gogogo”要求支付了剩餘會員費,其兩次支付的會員費共計833元(此前購入過作品,抵扣55元)。然而,“加油加油gogogo”僅在會員群裡更新了部分作品,便以“最近太忙了”“狀態不好”等為由中斷更新,很快失去聯繫。張某通過私聊“加油加油gogogo”要求退款未有回應。張某向和其一起入會的網友打聽到“加油加油gogogo”的姓名是趙某,遂將趙某訴至法院。
經法院公告送達,趙某未出庭應訴。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通過電子資訊方式與收款方達成合意交納會費並加入會員群,由收款方在一定期限內每月向會員提供一定數量的美術作品,雙方形成資訊網路買賣合同法律關係。雖然張某提供的證據不能直接證明與其構成交易關係的相對方系被告趙某,但是法院查閱該院審理的另一起李某訴趙某信息網路買賣合同糾紛案后發現,李某提交的證據中的會員群名稱、會員入會模式及交納會費的收款碼與張某提交的一致,且根據李某提供的支付寶收款碼、微信支付收款碼等相關證據,法院向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查詢證實,李某進行支付寶及微信掃碼付款的收款方的真實身份與被告趙某的身份資訊一致,遂能夠確認網路中與張某進行交易的相對方在現實中的身份為被告趙某。趙某收取張某會員費后,未按承諾提供作品,現張某要求趙某退還所交會員費,具有事實依據,但退還的費用應扣減趙某已提供的作品費用和之前補發的入會前作品的折算費用,法院遂依法判決趙某退還張某入會費666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網路交易市場並非法外之地。有些人認為通過隱匿真實姓名、不露面進行線上交易便可逃避法律責任,然而,法院通過支付寶帳號、微信號、聊天截圖、錄音等相關證據均能夠鎖定虛擬交易者的真實身份,並依法做出裁判,維護市場交易的誠信公平。同時,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要選擇正規的網站或者購物平台進行網路交易,盡量不要通過聊天軟體同個人直接進行網路交易。若不慎在網路消費過程中發生糾紛問題,要注意收集證據,保存交易資訊和通信記錄。如果遇到對方涉嫌詐騙或者其他犯罪的情況,要及時報警。如果是一般民事糾紛,也可到市場監管等部門和法院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