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體溫的波動是評估健康情況的關鍵指標之一,儘管生理上的標準普遍適用,但各國在設定具體標準時卻存在差異,這在實際操作中給公眾帶來了不少困惑和不便。
近期,一名從休斯頓出發,經荷蘭阿姆斯特丹轉機至上海的中國留學生,因其體溫達到37.4℃,略高於國內設定的37.3℃的發熱標準,而被拒絕登機回國。這名留學生提到,他之前在紐約登機時,儘管體溫同為37.4℃,卻順利通過了檢查。事實上,已有十多名留學生因體溫略高於國內標準而遭遇類似的困境。
為何中美兩國的發熱標準存在差異?這背後的計算與制定原則又是怎樣的呢?
人的體溫並非恆定不變,而是隨著一天中的不同時段而有所波動。傍晚時分,體溫通常達到峰值,而清晨則相對較低。因此,若單純以37.3℃作為發燒的界限,那麼在傍晚時分,許多人可能會被認為處於發熱狀態。此外,體力活動後,體溫也會迅速上升。
除了時間因素外,人體不同部位的體溫也存在差異。根據臨床數據,肛門是體溫最高的部位,可達37.5℃,其次是口腔溫度約為37.2℃,而腋窩溫度則相對較低,約為36.8℃。
我國對於體溫發熱的標準進行了明確劃分:一級為37.3-38℃,二級為38-38.4℃,三級為38.5-39.4℃,四級為39.5-40℃。在此標準下,一級和二級被視為低燒,而三級以上則被認為是高燒發熱。
相比之下,美國的標準則有所不同。輕微發熱被定義為38-38.4℃,中等發熱為38.5-38.9℃,嚴重發熱則為39-40℃。顯然,在美國的標準中,38.5℃僅被視為中等發熱。此外,美國在確定是否發燒時,還會綜合考慮不同部位的體溫。在醫療檢查中,僅憑腋窩溫度不足以判定是否發熱,還需測量口腔和肛門的溫度。只有當身體多個部位的體溫均升高時,才會被認定為發燒。
由於這種顯著的差異,量體溫時自然會出現不同的認定標準。然而,許多人誤以為美國提高發熱標準是為了減少病人數量,實際上這一標準一直如此。
中國的發燒標準則一直遵循著170年前的經典研究。1851年,由卡爾·溫德利希醫生創立的體溫標準,基於他對25000人、超過100萬個腋窩體溫數據的分析,得出人體的平均正常體溫是37度,波動範圍在36.2到37.5度之間。
然而,在1974年,醫務人員發現,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腋窩的溫度最低,因此37.3℃的發燒門檻並不適用於口腔溫度。他們建議,在測量體溫時,應根據不同部位的溫度進行區分。然而,在標準制定和衡量上,我國尚未做出相應調整。
與此同時,人類整體的體溫水準正在悄然發生變化。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研究人員對比了2000年以來的體溫數據與19世紀的記錄,發現現代男性的體溫比過去下降了0.58℃,而女性下降了0.32℃。從19世紀的37度平均體溫,下降到現代的36.6度。
關於人類體溫下降的原因,醫學界尚未有確切結論。但普遍認為,這與社會結構的變化和科技的進步密切相關。過去,人們為了獲取食物需要付出大量體力,而現代生活使得人們的新陳代謝普遍放緩,體溫自然下降。此外,醫療科技的進步減少了生病的概率,人體平均體溫也維持在較低水準。有趣的是,科學家還發現,體溫的降低可能有助於延長人類壽命,因為低體溫狀態下,身體機能的耗損和消耗都會減少。
儘管從巨集觀角度來看,整體體溫的變化是全人類的共同趨勢,但針對個體而言,體溫的細微差異對身體狀態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例如,由於新陳代謝速度的減緩,老年人的體溫相較於年輕人會偏低。這種體溫的下降不僅使得他們在氣溫降低時更易感受到寒冷,而且由於血管收縮,他們的身體協調性也可能受到一定影響。
因此,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雖然整體體溫的變化在短期內可能不太明顯,但確保自己的體溫與年齡相匹配,對於維持身體健康狀態是至關重要的。保持適宜的體溫,有助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保持最佳的身體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