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錢!退錢!千萬別忘了!
更新于:2025-03-26 13:35:23

  注意啦

  這兩項申報

  將在3月31日結束

  01

  個稅手續費退付申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稅總財務發〔2023〕48號)規定,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應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自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繳單位財務人員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退付手續費核對”模組申請辦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

  02

  個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匯算清繳。即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並且實行查賬徵收的,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退費進入倒計時

  還沒有完成申報的

  請抓緊時間啦

  轉自:中國稅務報

來源:新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