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對婦女有一些特殊的保護,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是在生下孩子一年之內以及流產的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今天小編就來跟您聊聊女方懷孕期間,一旦出現婚姻變故該如何處置。
女方在懷孕期間
女方在懷孕期間如果兩人感情出現狀況且還未領取結婚證,屬於同居關係,這種狀況下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孩子依照同居關係處置。如果女方選擇放棄孩子,男方要承擔手術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費用。如果女方選擇生下孩子,男方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
如果雙方已經領取了結婚證,那麼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這樣做是為了維護子女和婦女的合法權益。
女方分娩后一年內
從醫學的角度上講,分娩就是胎兒以及胎兒的附屬物,從母體分離的過程,包含胎兒胎盤,脫離了母體。法律對於這個時期的女性同樣有保護政策,依據《民法典》規定,孩子在出生後1歲內,男方不能提出離婚,除非女方同意離婚。
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
一般醫學上稱懷孕為妊娠,終止妊娠即終止懷孕。一般採取終止妊娠的原因多為意外懷孕、胎兒有嚴重的生理缺陷、孕婦患有妊高徵,或因各種原因引發的發育異常(羊水水分異常)。普通人認為流產、墮胎都是終止妊娠的方式。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説明、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女方能否得到賠償,與是否懷孕的關係也不大。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定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説明、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定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覆議,對覆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懷孕離婚會有補償嗎
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而且女方能否得到賠償,與是否懷孕關係並不大。
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願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其賠償金主要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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