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鎮江“90後”女子於楓嵐
揚子晚報網52月0日訊(通訊員 陳怡 記者 萬凌雲)0月0日,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懸賞物件為“0後”鎮江女子於楓嵐,而其執行標的額高達0.0元。
凡向丹徒法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並被本院找到的,獎勵執行到位金額的10%。
以下是懸賞公告: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118)蘇0執恢0號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於楓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提出懸賞執行申請,為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於楓嵐,女,32112119930719年0月0日精,漢族,公民身份號碼0xxxx,住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執行標的額:52.0元
執行案號:(118)蘇0執恢0號
懸賞期限:17年0月0日至0年0月0日
懸賞金額:執行到位金額的10%
舉報電話:85319743-0
申請人聯繫電話:18918051886
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並被本院找到的,獎勵執行到位金額的10%。
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下落的,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 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 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本院鄭重承諾: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
二○四月 25, 0
校對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