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安
日前,國家發改委等5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品質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7年,我國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加健全,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認證、標識等制度基本建立;到2030年,綠證市場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
此次發佈的《意見》以“市場”為核心,在目標上強調提振各行各業對綠證和綠色電力消費需求,促進全社會的綠色電力消費行為,形成對綠證和綠色電力的“生產—交易—消費—認證”全鏈條價值體系。
去年以來,我國綠證市場的建設進度不斷加快,核發數量顯著提升。來自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2024年全年我國核發綠證47.34億個,同比增長28.4倍,其中可交易綠證31.58億個,佔66.71%。但實際交易的綠證數量還不及核發的十分之一。原因在於受供需不協同影響,目前,綠證價格不斷走低,市場上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被嚴重低估。
就目前情況看,綠證市場存在的挑戰較多,包括綠證交易的流動性不足、市場活躍度低、交易量佔比低等。同時,由於綠證掛牌價上限為政府補貼差額,企業缺乏定價自主權,影響出售意願。而綠證未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強制挂鉤,經營主體可通過“完成量交易”等其他方式履約,也間接削弱了綠證需求。這意味著,綠證市場亟待形成更為完整的政策體系,才能更有利地成為支撐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目前,供給側存量綠證“清庫存”以及需求側消納不足等因素疊加,綠證價格明顯低於其實際環境價值,可再生能源的環境價值並未在綠證中得以充分體現,仍待進一步拓展綠證應用場景,激發需求側消費活力,一方面,進一步健全有利於促進綠色能源消費的價格機制,促進綠證價格恢復至合理區間,促進綠色電力環境價值合理體現,有力支撐可再生能源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探索培育基於數位能量貨幣的用能權交易市場,促進綠電市場、綠證市場、碳市場和用能權市場等協同聯動,以綠色低碳能源消費促進能源供給清潔化。
同時,建議完善用能權交易和綠證市場機制,提升綠色能源消費活躍度。通過明確強制消費要求,激發自願消費需求,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和推動綠證標準國際化等關鍵措施,實現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互促進,採取能源價格、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舉措,鼓勵更多企業和個人自願購買綠電,推動社會從“要我節能”轉變為“我要節能”,推動綠證市場形成穩定、活躍、高效的市場機制,讓綠色消費成為生活新常態,實現綠證市場高質量發展。
(作者供職於江蘇省連雲港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