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立曹魏五朝重臣高柔:曹操時期剛直敬業的法官
更新於:22-0-0 0:0:0

高柔剛到曹營,雖然表現不錯,但迎接他的並不是曹操的贊許,而是曹操的殺心,曹操差點就把高柔給宰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獻帝建安十年(西元205年),高幹在並州反叛曹操,雖然高柔沒有參與,但由於和高幹的親屬關係,曹操對高柔自然產生了猜忌和懷疑。 高柔本傳上說曹操“欲因事誅之”,也就是想找個茬把高柔殺了。 估計手下人沒有找到什麼藉口,曹操便親自出馬,在一天深夜微服出行,來找高柔。 結果看到高柔披著單衣,擁著雙膝抱著文書就睡著了。 曹操非常感動,親自把自己身上的皮裘蓋在高柔身上才離去,懷疑自然也就煙消雲散了。

在武帝曹操的手下,高柔先後擔任過菅縣(今山東單縣北)縣長、刺奸令史、丞相倉曹屬、尚書郎、丞相理曹緣、潁川太守、法曹緣等職務。 在此期間,高柔表現出其良吏的本色。

高柔剛到營縣的時候,縣裡有幾個品行不正的官吏聽說高柔上任,自動掛冠而去,生怕被高柔給懲辦了。 這時候的高柔並沒有置這些官吏於不顧,而是說:”去邴吉管理地方的時候,有的官吏犯錯,邴吉都能寬容他們。 而我剛剛上任,這些官吏在我手下還沒有出現什麼過失呢? 把他們叫回來吧。 ”經過高柔的教誨,這些官吏深受感動,從此洗心革面,並成為佳吏。

獻帝建安十六年(西元211年),曹操派遣鍾繇進攻張魯。 高柔再一次展現了出色的形勢判斷能力,認為曹操此舉無疑是逼反涼州的馬超和韓遂,造成三輔地區局勢的混亂。 高柔建議曹操應該先安撫馬超和韓遂之後再行出兵張魯。 但是曹操沒有採納高柔的建議,派鐘繇出兵漢中,結果也正如高柔事先所預料的那樣,逼反了馬、韓等人。

高柔在武帝時期所展現的出色的能力除了以上舉出的兩個例子之外,更主要的是在曹魏的法律制度方面。 他在擔任刺奸令史之時,便以“處法允當,獄無留滯”受到曹操的稱讚,並因此得以晉職; 擔任丞相理曹緣之時,他針對重刑亡士之法的嚴酷,據理力爭,成功改變了對於宋金逃亡一案的處理。

當時,軍中鼓吹手宋金等人在合肥(今安徽合肥)逃跑。 按照當時曹魏的法律規定,出征的軍士逃亡,就要逮捕並拷問他們的妻子兒女。 但是曹操擔心這樣還不能制止逃亡,便再次加重刑罰。 宋金的母親、妻子以及兩個弟弟都被逮捕,主事官吏奏請把他們全部殺了。 高柔勸諫說:“士兵在軍隊中逃亡,確實令人擔心。 但我聽說這些人中常有後悔的。 我認為應該釋放他們的妻子兒女。 這樣一來可以使敵方不再信任他們,二來可以誘使他們產生回返之心。 按照過去的法令,就等於斷絕了他們的希望,而現在又再加重處罰,我擔心今後出征的士兵看見一人逃亡,害怕株連到自己,紛紛相隨而去。 這樣一來重刑並沒有制止逃亡,反而會助長逃亡。 ”

經過高柔的勸諫,曹操終於停止了這種嚴酷的刑罰。 高柔因此改變了曹魏的重刑亡士之法,從而挽救了很多無辜者的性命。

如果說宋金案的處理說明高柔對民間疾苦有所了解的話,那麼對盧洪、趙達等官吏以權謀私的揭發,則表現出作為曹魏大臣對於當時設置的校事制度的強烈不滿。 校事制度大約是在獻帝建安二十一年(西元216年)由曹操建立的,具備濃厚的曹氏私臣色彩,主要職責是監察百官。 高柔認為這種制度的設立不利於官員之間的團結,同時由於對校事缺乏有效的監管,造成像盧洪、趙達之類擔任校事的官員擅權,以權謀私。 曹操當時沒有聽從高柔的勸告,結果數年以後,趙達等人東窗事發,曹操殺了他們以向高柔表達歉意。

高柔在曹操時期任職十六年,能力出眾,深得曹操賞識,曹操稱讚他“清識平當,明於憲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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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5: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