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近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通知,要求圍繞全省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工作開展規範行動,旨在提升行業管理水準,保障人力資源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對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確界定。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若從事職業中介活動,需在完成經營主體登記並獲取營業執照後,依法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獲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若涉及網路招聘服務,還需依法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職業中介活動涵蓋為用人單位推薦勞動者、為勞動者介紹用人單位、組織現場招聘會、開展網路招聘、高級人才尋訪(獵頭)等經營性活動。
在申請辦理方面,申請人可依據自身情況,自願選擇一般程式或告知承諾制申請職業中介活動行政許可。具體申請途徑既可以通過政務大廳行政許可受理窗口辦理,也可登錄“甘肅政務服務網”進行線上申請,為申請人提供了多元便捷的辦事管道。
對於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需同時滿足多項條件:一是具備明確的組織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是擁有開展業務所必需的固定服務場所與辦公設施;三是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其中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具備相應職業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具備人力資源等相關專業知識、參加人力資源市場主管部門組織的從業人員培訓或擁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歷等情況,均被認定為具備相應職業資格);四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審批時限上,按照一般程序申請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採用告知承諾制申請的,經審查後當場即可作出決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相關部門會向申請人頒發、送達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若申請不符合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詳細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來源: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