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網安部門偵破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案,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取兩萬余條學生個人資訊,後利用AI技術向其中的兩千余名學生發送騷擾簡訊。
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學生,非法入侵了學校某系統並獲取兩萬余條該校學生個人資訊。
為尋求刺激、炫耀技術,胡某通過之前發現的某小程式存在的技術漏洞,利用AI編寫程式,把其中盜取的上千余名學生的手機號碼在該小程式上批量註冊帳戶,后將簡訊驗證碼篡改為淫穢內容發送至學生本人,對其進行簡訊騷擾。
目前,犯罪嫌疑人對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罪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AI技術本為造福人類而非犯罪的“幫兇”!真正的技術高手不是在暗處竊取資訊的“駭客”不偷窺他人隱私不利用技術作惡網路空間有跡可循螢幕后的黑手終究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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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公安部網安局”公眾號、濟南時報 編輯|崔廣旭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
【來源:德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