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據企查查APP消息,法院正式公告了白敬亭與被告李某某網路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判決主要內容。這起案件再次將公眾的目光聚焦到了網路侵權這一社會問題上。
公告顯示,被告李某某通過其涉案微博賬號公開發佈了關於白敬亭的侮辱性及不實言論,內容諸如“不少人爆料自己偶遇白敬亭……”等,但李某某卻未能提供任何證據來證明這些言論的客觀事實依據。在享受網路自由表達權利的同時,李某某顯然未能保持必要的客觀與理性,其行為對白敬亭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李某某發佈的涉案微博博文已經侵犯了白敬亭的名譽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此,法院判處李某某向白敬亭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律師費共計15000元。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判決生效後,李某某卻未能履行其致歉義務,無奈之下,白敬亭只能選擇申請強制執行。
白敬亭,這位1993年10月15日出生於北京市懷柔區的年輕演員,自2014年憑藉青春校園劇《匆匆那年》中的喬燃一角進入演藝圈以來,便以其出色的演技和俊朗的外表贏得了眾多粉絲的喜愛。隨後,他又在《旋風少女》、《誰的青春不迷茫》、《夏至未至》等多部影視作品中有著精彩的表現,逐漸在演藝圈站穩了腳跟。
近年來,白敬亭更是憑藉《平凡的榮耀》、《你是我的城池營壘》、《開端》、《卿卿日常》等熱門劇集,一躍成為當下最炙手可熱的男演員之一。他的每一次出場都能引發粉絲們的狂熱追捧,其影響力可見一斑。
然而,即便是在這樣的光環之下,白敬亭也未能倖免於網路侵權的困擾。此次李某某的惡意造謠和侮辱性言論,無疑對白敬亭的名譽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幸運的是,法律最終站在了正義的一方,為白敬亭討回了公道。
在網路時代,我們每個人都是信息的傳播者。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隨意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不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應當成為我們每個人的基本媒介素養。畢竟,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任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此次白敬亭申請強制執行致歉義務的事件,不僅是對李某某的一次警示,更是對整個社會的一次提醒。在網路空間中,我們應該更加珍惜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利,同時也要更加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和諧的網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