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查辦一起網路充值平臺虛開增值稅發票案,價稅金額逾 9 億
更新于:2025-03-28 01:49:01

IT之家 3 月 27 日消息,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今日發文,稱第五稽查局根據精準分析線索,聯合公安經偵部門開展研判,合力查辦一批利用富餘票虛開發票案件。

公安部門調查發現,以高某為首的涉案團夥涉嫌控制多家企業,利用網路充值平臺的富餘票獲取進項稅額,在沒有真實業務發生的情況下,對外大肆虛開加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金額逾 9 億元(IT之家注:其中涉嫌虛開數電發票金額逾 8300 萬元)。

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只對流轉過程中增值部分進行徵稅,這種特殊計稅方法使得上一環節已繳納的稅額在下一環節徵稅時扣除。

上世紀增值稅開徵后,很快出現利用加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所具有的稅款抵扣特徵,虛構經營活動,開具與真實狀況不符的加值稅專用發票,用以申報認證抵扣,使得國家加值稅收入遭受損失的現象。

為懲治和預防此類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於 1995 年 10 月 30 日頒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加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設立虛開加值稅專用發票罪,之後被 1997 年刑法吸收為第 205 條。

此罪名早期只要客觀上有虛開行為,即構成本罪,後來經過二十年的發展,逐漸演變為“主觀上應有騙取國家稅款的目的,結果上造成國家稅款損失”方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