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駕駛可以降低駕駛疲勞,將人從繁雜的駕駛任務中解脫出來,但是目前,智能駕駛還處在輔助態勢,人還需要接管,所以 “我開累,還是我看著它開累”還是很多網友調侃的物件。
各廠商關於命名也有所不一,但是他們都可以理解為基於導航(or部分車企的高精地圖)的車輛自動駕駛。具體來說,就是車子根據導航或高精地圖的資訊,自己選擇路線,然後跑。
但不論怎麼命名,當前自動駕駛/導航輔助駕駛都處在L2級別,也就是駕駛輔助。距離L3還有一段距離。
L2部分自動駕駛,可實現部分自動駕駛,但是駕駛員語言全程注意路況,手扶方向盤。不能脫手脫眼。發生事故駕駛員是責任主體。
L3有條件自動駕駛,可以在場景內自動駕駛,系統獨立完成駕駛任務,駕駛員可以脫手脫眼,但是依然要在系統要求時接管。發生事故時車企or廠商需要根據情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還有一個區別,L2的駕駛主體是人,所以事故責任在人。而L3根據情況,系統 or 廠商,要承擔事責任。當然如果系統發出接管要求,而駕駛員未回應,可能駕駛員需要擔責。目前L3級別的自動駕駛國內還未普及。L3一定程度可以看作是無人駕駛的起點,也是向L4(限定區域無人駕駛),L5(全區域無人駕駛,甚至沒有方向盤)的必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