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互聯網出現“《雲上法官》上映6天,票房僅37元”的傳言。真相如何?紅星新聞採訪瞭解到,此傳言不實,是廣東省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一家名為彙聚影城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錯誤操作造成的。事後,該公司已向電影出品方道歉併發佈致歉聲明。
3月21日中午,彙聚影城經理馬亮向紅星新聞證實工作人員錯誤操作一事,“我們在系統中錯誤點擊發送的,這其實是一張國內電影票的成本報價,即20元,但電影院對外放映,正常市場報價一張票要30多元。”馬亮說,“事實上,我們至今都還沒有獲得金鑰放映,所以所謂37元票房也是網友杜撰的。”
事發時影城提前排片,未真正放映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廣西高院”3月6日間演示,電影《雲上法官》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民宗委與西安識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等單位聯合攝製的,這也是我國首部以少數民族法官為題材的電影。
▲電影《雲上法官》海報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趙志軍介紹,該電影通過藝術創作和鏡頭語言,講述彝族法官黃登林在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德峨人民法庭工作期間,紮根基層、融入群眾、踐行法治的司法故事,是新時代廣西法院幹警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生動寫照。
官方資料顯示,黃登林生前系廣西百色市隆林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7年7月1日,他在單位加班時突發疾病,經多方搶救醫治無效,於2017年8月1日不幸去世。
“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介紹,在參加法院工作22年裡,黃登林紮根基層,甘於奉獻,堅持巡迴辦案、送法上門……老百姓親切叫他“山區的行腳法官”,鄉親們稱讚他是“彝族兄弟好法官”。因工作突出,黃登林先後榮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全國模範法官”和“全國優秀法官”等稱號。
紅星新聞瞭解到,最近,互聯網出現《雲上法官》票房異常輿情后,涉事公司調查核實發現,“異常”確系《雲上法官》在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富邦商業廣場B區4層01商場的影城(隸屬武漢天河院線)上報了20元票房引發的。經查證,該影城於影片發行通知下發後(3月6日)提前排片,但實際未收到影片硬碟,因此,並沒有真正放映。
個別影城工作疏漏,涉事影院致歉
據悉,這是“組織方在未確認硬碟到位的情況下,通過購票佔座方式預留場次,影城誤將此操作上報至國家電影專資系統,形成20元票房記錄。此操作違反了票房上報規範,屬個別影城的工作疏漏”。
3月21日,紅星新聞向涉事影院——連南瑤族自治縣彙聚影城有限公司求證。彙聚影城及院線負責人馬亮經理告訴紅星新聞,確系該影院失誤操作造成的,“我們已向電影出品方道歉併發佈致歉聲明”。
馬亮告訴紅星新聞,“《雲上法官》早前發佈的公映時間是3月6日,但此後至今,彙聚影城並沒有拿到影片硬碟或播放密鑰,這也意味著我們影院根本就還沒有放映許可權,所以也沒有所謂票房,但操作中,我們在系統誤點此前已納入系統的《雲上法官》,這就將該片每張20元成本價上報至國家電影專資系統——相關數據網友也可通過貓眼等渠道查詢到,因此造成了這個誤會。”
▲涉事影院發佈致歉聲明(部分)
“3月10日,我們將20元一張的成本價誤報上傳,但互聯網就形成了‘上映6天票房僅37元’的傳言,我們感到很納悶。”馬亮說,“事實上,真正對外銷售也不可能僅賣20元成本價,一般票價是30元或35元,這樣加上3元網路費,最終每張售價是33元或38元,不可能出現單張37元的情況。”
影片攝製方西安識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向紅星新聞透露:“下周,該影片將在廣西百色首映,公司也準備了個聲明,屆時將發佈相關聲明。”
據介紹,《雲上法官》在國家電影局報備的公映日期是3月6日,但按照慣常流程,真正上映並不是一下子在全國所有院線同步鋪開,有的是部分影城先上映。“但我們至今都還沒上映,但誤點上報了20元的票價,這確實是我們的錯。”馬亮向紅星新聞舉例說,“這就好比你在網上購物,多選了個商品到購物車並付款,但事實上,那商品還沒有貨。”
紅星新聞記者 韋星
編輯 郭莊 責編 鄧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