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信託一地產信託共管保險箱被撬之後,近期宣佈“章證照恢復共管”,將加快推進股權回收和資產處置盤活
更新于:2025-03-26 01:32:39

今年1月,浙金信託的部分投資者收到一份信託事務管理報告被告知:2025年1月20日,在不顧浙金信託駐場人員反對的情況下,共管章證照保險箱被強行撬開,昆明萬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萬瀾”)法定代表人等人拿走共管物品,用印后至銀行辦理工程款等款項支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浙金信託於3月10日間演示,今年1月份被強行取的章證照等共管物品,已經存放至銀行保險箱,恢復至共管狀態。

據悉,事件涉及“浙金·匯業54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匯業541號”)這一房地產信託產品。目前,該產品正處於延期狀態,浙金信託回應記者,將加快推進涉事房地產項目的股權回收和其他增信及管控資產的處置盤活,努力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去年7月到期兌付的信託產品,償付期限將向後延長

投資者提供的推介材料顯示,匯業541號信託計劃的總規模為8.17億元,其中8億元用於受讓浙江自貿區滔陽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滔陽石化”)持有的昆明錦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錦瑞”或“目標公司”)99%的股權。而上述“撬開保險箱”的昆明萬瀾,正是昆明錦瑞的子公司,後者持有前者50%的股權。此外,昆明萬瀾也是涉事房地產專案的專案公司,具有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信託計劃存續屆滿,收購人滔陽石化有義務按照約定回購信託計劃持有的昆明錦瑞股權。

投資人提供的材料顯示,匯業541第 20 期招聘,首期於2022年7月5日成立,各期信託預計存續期限為24個月。2024年7月5日,首期募集資金到期。但有投資人表示:“等到的並不是兌付資金,而是一份延期公告。”

延期公告顯示:“受房地產市場環境等因素影響,收購義務人無法按協議履約。”“本信託計劃項下各期信託自2024年7月5日進入延長期,延長期至信託財產全部變現完畢且受託人宣佈信託計劃終止日。”“按照收購義務人提出的收購價款支付計劃,其承諾於2025年1月5日前、2025年7月5日前、2026年1月5日前、2026年7月5日前和2027年1月5日前,累計支付不低於收購基本價款的5%、20%、40%、70%、100%,並於最後一次支付收購基本價款時支付所有應付未付的收購溢價款。”

這意味著,原本於2024年7月到期兌付的信託產品,償付期限向後延長了30個月。日前,一名投資者告訴記者,該信託計劃目前正在按照上述延期公告的內容執行,目前他已經收到了本金5%的款項。

然而,關於信託計劃延期兌付的原因,受託人歸咎於“房地產市場環境等因素的影響”,部分投資者對此並不買帳。其質疑的主要原因是,匯業541號的推介材料與盡調報告顯示信託計劃的還款來源主要有3項:第一還款來源為涉事房地產項目銷售回款;第二還款來源為滔陽石化的股權回購款;第三還款來源為處置股權收入。

至於銷售回款,推介書曾這樣描述:專案於2019年7月開盤銷售,截至2023年4月,項目累計銷售121.3億元,經測算,信託存續期內預計可實現銷售收入30億元(2022年7月—2023年4月累計銷售12.74億元)。

日前,記者以購房者身份撥打涉事房地產專案售樓處電話,得到的答覆是“普通商品房去年10月份已幾乎售罄,目前只剩下幾套工抵房還在售。”

鑒於樓盤已經售罄,一些投資者提出了疑問:“標的項目的樓盤銷售良好,房子售罄,為什麼投資者還無法如期拿到回款?”

浙金信託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匯業541號為股權投資信託,通過受讓涉事房地產專案公司股東的股權,間接持有其股權,第一還款來源是專案銷售回款后實施股權預分紅或分紅。“受房地產行業整體持續下行和預售資金監管政策等因素影響,專案竣備前暫時無法實施預分紅或分紅,導致匯業541號延期。”

浙金信託:加快推進股權回收和其他增信及管控資產的處置盤活

匯業541號延期兌付之後,有投資者向金融監管部門進行了反映。2025年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調查意見書(以下簡稱“調查意見書”)顯示,“經調查,浙商金匯信託存在盡職調查不審慎的問題,在匯業541No. 1 招聘編號1—18期發行時,項目剩餘貨值評估偏高;在第19—20期發行時,實際銷售價格下降,該公司對專案估值與第一次募集時估值接近的情況未予以關注並充分論證。”

除了估值問題之外,調查意見書還揭露了浙金信託在產品資訊披露方面的問題。“調查發現,匯業541號部分信託資金支付股權對價后最終實際用於收購該公司其他到期信託計劃,但該公司在推介時未向投資人披露上述資金具體運用資訊及相關風險。”“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交易對手滔陽石化法定代表人濮玉維多次被法院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該公司未對投資人披露,存在存續期未披露重要信息的問題。”

記者瞭解到,作為股權回購協定中的回購方,滔陽石化成立於2019年,註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目前有1億元股權被司法凍結。濮玉維作為滔陽石化的法定代表人,其同時還擔任另外9家房地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顯示,2023年至2024年期間,濮玉維多次因為重慶創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融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慶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這幾家公司的案件而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金融信託領域的資深律師唐春林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在房地產建築工程領域,工程款是優先債權。房地產的銷售回款,原則上應當優先償還工程款,除非工程款債權人明確放棄其優先受償權。同時,工程款因為涉及農民工工資等群體性利益,工程款債權人放棄債權優先性的可能性不大。

唐春林律師認為:“專案公司為了結工程款的需要,私自使用與信託公司共管的證照,通常僅屬於民事違約。通常專案公司有權獨立使用章證,但在融資過程中,信託公司等投資方為了保障己方的投資利益,會在相應的合同中約定對章證照戶的監管措施,用於防止專案公司實施危害其利益的行為。”

浙金信託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將繼續根據信託合同約定認真履行受託人職責,加快推進涉事房地產項目的股權回收和其他增信及管控資產的處置盤活,努力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