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達“收債”方案一變再變 逾期賬款收回方案形成后又需股東大會通過
更新于:2025-04-11 01:28:58

上市公司和科達(002816.SZ,股價11元,市值11億元)債務重組應收款原本應該在2025年3月31日被清償。由於交易對方到期仍有欠款未支付,雙方協商清償最終期限延期到6月30日,且不需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如今,方案又變了。

4月10日晚間,和科達披露了更正公告,相比更正前的方案,記者注意到,和科達沒有提到清償最終期限。方案調整也從“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變為需要“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還款方案將包括但不限於展期、償還方式等

4月10日晚間,和科達披露了更正公告。更正前的公告顯示,公司已收到深圳匯和富回款1600萬元,深圳匯和富尚有687.35萬元欠款尚未支付。該事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計提壞賬準備金額約743.68萬元。為促成本次債務重組事項,經雙方協商,公司同意債務金額不變,清償最終期限由原定的2025年3月31日延長至2025年6月30日,同時深圳匯和富向公司出具了承諾函,承諾於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剩餘款項。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債務重組的還款期限調整未改變原債務重組協定的核心條款,不涉及債務減免等實質性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更正後的內容則顯示,該筆款項現已逾期,公司已採取積極措施,多次與深圳匯和富溝通協商,敦促其儘快歸還剩餘尾款。公司爭取儘快與對方就剩餘債務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包括但不限於展期、償還方式等。待雙方協商形成具體方案后,公司將適時履行審議程式,將相關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公告里的深圳匯和富就是深圳市匯和富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匯和富”,曾用名為“深圳市匯添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和科達在2022年12月與深圳匯和富簽訂了轉讓子公司的合同,深圳匯和富要為標的公司的7237.72萬元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並承諾分期分筆償還。2022年12月28日,和科達相關股權交割完成,標的公司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不過,深圳匯和富未能如期還款。2023年12月,和科達向法院起訴。2024年10月,和科達公告稱,鑒於深圳匯和富在公司提起訴訟后主動償還了部分款項,並提出減免部分債務、剩餘債務將通過法院調解程式與公司協商一致后予以歸還的方案,公司與深圳匯和富擬進行債務重組並簽訂《和解協定》,具體包括公司減免深圳匯和富因欠付債務涉及的對應違約金;深圳汇和富按《和解協定》約定的期限且足額支付的前提條件下,公司減免債務本金1000萬元,即經過債務重組后公司實際收取金額為2287.35萬元。

方案形成后需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到了今年4月,和科達又和深圳匯和富協商,清償最終期限由原定的2025年3月31日延長至2025年6月30日,如今深圳匯和富尚未償還欠款。

相比此次更正前的方案,記者注意到,和科達沒有提到清償最終期限,方案調整也從“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變為需要“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為何和科達的方案又有變化?

4月10日晚間,記者致電了和科達的公開電話,問到為何修正後未在公告中提及清償最終期限,對方表示需要看後續公告,要經過相關審議程序之後才會有效,“(更正前不遞交股東會,更正後要遞交股東會)沒有前後矛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儘管深圳匯和富的曾用名帶有“匯添富”字樣,但公司股權關係和知名的公募基金匯添富沒有關係。深圳匯和富股權關係穿透后是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曹小鵬,註冊資本1000萬元。

2023年年報問詢函中,和科達轉讓子公司給深圳匯和富事項還被交易所問詢。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其他應收款中“處置子公司待償還債務”是否即債務重組相關債務餘額;本次債務重組對公司財務報表相關科目的具體影響金額和確認時點等。

和科達回復稱,根據《和解協定》《民事調解書》進行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減少其他應收款1000萬元,並結轉前期壞賬準備餘額1393.68萬元,同時差額確認投資收益393.68萬元,影響2024年度財務報表其他應收款、投資收益科目,和解后應收款項全部收回後會增加凈利潤393.68萬元。

去年前三季度,和科達的凈利潤為虧損。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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