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9日,一輛小米SU7在高速公路上因撞擊施工隔離帶后爆燃,三名乘客遇難。這起事故如同一顆石子投入輿論的深潭,激起層層漣漪。多地高速公路隨即掛出“慎用智駕”的提示牌,仿佛智能駕駛成了馬路上的“定時炸彈”。然而,當我們剝開情緒化的外殼,會發現這起事故遠非“智駕背鍋”那麼簡單——技術、人與規則的協同缺失,才是真正的癥結所在。
從“輔助”到“全權”的鴻溝
據瞭解,小米SU7搭載的L2級輔助駕駛系統,本應是駕駛員的“好幫手”,卻在關鍵時刻成了“豬隊友”。事故數據顯示,車輛在碰撞前2秒發出風險提示,1秒后駕駛員接管並轉向,但最終仍以97km/h的速度撞上護欄。這顯然暴露了當前智駕與人駕之間的兩大硬傷:感知能力的“盲區”與接管機制的“雞肋”。
比如,L2級系統依賴攝像頭、雷達等感測器識別路況,但對施工路段的錐桶、水馬等臨時障礙物卻“視而不見”。小米SU7的AEB功能明確標註“不回應此類障礙物”,而事故路段恰因施工設置了這些路障。換句話說,系統能識別前車、行人,卻對施工改道這種“突發狀況”束手無策。這就像一個只會做數學題的學霸,遇到生活常識題卻一頭霧水。
即便系統發出警報,駕駛員能否在1秒內完成接管並正確操作?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美國國家公路安全管理局的研究顯示,72%的智駕事故發生在系統提示接管后的2秒內。高速場景下,1秒的容錯率幾乎為零——這相當於讓一個普通人突然從“躺平”切換到“百米衝刺”,難度可想而知。
技術有短板,但人更不可忽視。
事故中,駕駛員在1秒內接管並操作,卻未能避免悲劇,這背後折射出兩大問題:對智駕功能的過度信任,與應急能力的嚴重缺失。
儘管行業規定L2級系統需駕駛員全程監管,但車企在宣傳中常玩“文字遊戲”。小米SU7的NOA系統被包裝為“高階智駕”,卻未明確標註其輔助屬性。這種模糊宣傳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系統能“自動駕駛”,從而放鬆警惕。
而部分駕駛員對智駕功能存在“路徑依賴”,甚至在試駕部分帶有高階智駕系統的車型時,因分神未及時接管導致碰撞。這背後是人性深處的惰性,當機器能代勞時,誰還願意時刻緊繃神經?然而,智駕系統並非“萬金油”,一旦遇到突發狀況,駕駛員的“手忙腳亂”便會暴露無遺。
技術有短板,人有惰性,規則的缺失則讓這一切雪上加霜。當前,智能駕駛領域的法規尚不完善,車企、駕駛員、施工方的責任邊界模糊,導致事故發生后各方“甩鍋”成風。
而在L2級系統下,駕駛員仍是安全第一責任人,但具體責任如何界定?超速、分神等行為如何追責?這些問題在現行法規中尚無明確答案。這導致事故發生后,駕駛員常以“系統誤判”為由逃避責任,而車企則以“駕駛員未接管”為由撇清關係。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真正避免,用戶因過度信任智駕而發生事故的風險呢?
首先在作者看來,車企需強化智駕系統的動態環境感知能力,例如通過高精地圖即時同步施工資訊,讓系統提前“預判”路況變化。同時,完善接管機制,延長預警時間,並通過方向盤震動、語音提示等多模態交互提升駕駛員警覺性。這就像給系統裝上“第六感”,讓它不僅能“看見”,還能“預知”。
其次,立法機構需儘快完善智能駕駛領域的法規,釐清車企、駕駛員、施工方的責任邊界,這一點過去包括廣汽馮興亞、何小鵬等車企高層都表達過自己的看法。例如,明確車企在系統設計缺陷中的責任,規定駕駛員在L2級系統下的具體義務,以及施工方在道路管理中的責任比例。這就像給各方劃定“跑道”,讓責任不再“踢皮球”。
最後,車企需思考“自動駕駛”到底有沒有對用戶產生誤導性宣傳,在必要時需明確標註功能邊界,並強制培訓應急操作。同時,通過定期推送安全案例、開展模擬演練等方式,提升駕駛員的應急能力。這就像給消費者打“預防針”,讓他們既享受技術紅利,又保持敬畏之心。
寫在最後:敬畏技術,更需敬畏人性與規則
小米SU7事故不是智能駕駛的“原罪”,而是技術、人與規則協同不足的縮影。在車企加速推進“智駕平權”的今天,我們既不能因噎廢食否定技術價值,也不能盲目樂觀忽視現實短板。
智能駕駛的未來,不應是“技術狂歡”的獨角戲,而應是“技術、人與規則”的交響樂。唯有通過技術反覆運算、法規完善與公眾教育的同步推進,才能讓智能駕駛真正成為安全的“護航者”,而非輿論的“背鍋俠”。
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所言:“安全不是行銷口號,而是需要全行業用敬畏之心踐行的底線。”在這條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只要方向正確,每一步都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