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中國被禁足球員秦升的一審判決書在網路上流傳。根據判決書內容,孫世林在上海申花效力期間曾聯繫遼足門將張振強踢假球,當時孫世林的隊友李運秋負責在比賽里發放球的信號。
根據判決書:2017年遼足對陣申花賽前,朱巨集興(賭球的“上線”)為了通過操縱比賽結果在賭博平台上獲利,通過申花球員孫世林聯繫了遼足門將張振強,承諾事成之後給張振強40萬元,張振強同意。
比賽當天,朱巨集興通過孫世林,安排申花球員李運秋以摘帽子的方式,向張振強發送放球的信號。張振強根據信號懈怠撲救,最終遼足1-4不敵申花。
朱巨集興為這場比賽下注80萬,獲利55萬。由於本場比賽出現了非正常投注,賭博平台認定部分投注無效,所以朱巨集興的收益不如預期。他和張振強協商,希望能少給一些好處費,但被張振強拒絕。最終,朱巨集興只能按照約定給了張振強40萬,給了孫世林10萬,自己留了5萬。